关于我省国家中医优势专科评审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3〕104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的评审工作并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19日-6月26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531-51766315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省卫生健康委中西医结合指导处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