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关于开展国家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23〕6号)要求,在各医疗保健机构自评、省辖市推荐的基础上,前期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的材料进行了书面评审。5月12日组织专家对遴选出的机构进行了严格的现场答辩。综合评审结果,拟命名河南省妇幼保健院等10家妇幼保健机构为2023年度河南省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5月22日至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反映。
联系人:李亢、李华伟
联系电话:0371-85961397、85961190
2023年5月22日
附件:2023年度河南省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