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3〕6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2023年甘肃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根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对照任务清单,严格按照专业要求开展监督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用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应当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部分检测项目(详见附件7),由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筹措资金,招标确定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统一开展。
各地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国家和省级下达的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需书面报请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再由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在甘肃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中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各地不得擅自删除执法检查对象底档信息,如因重卡、录入错误等原因确需删除的,需提请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统一操作删除,将对应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设置为完结。
二、统筹协调安排,做好工作衔接
各地要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做好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部门联合抽查、日常监督检查及各项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推进之间的衔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项检查要求和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或影响。要积极运用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等设备开展抽查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三、加大执法力度,公开抽查信息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健康监督保障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压实责任,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的具体表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要充分利用好抽检检测结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随机监督抽查案占比。对随机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协查,坚决维护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各地应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内容和公开时间要符合相关规定。
四、把握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材料
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录入信息等相关工作,填报各专业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负责对各地上报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统计,并于12月15日前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全年工作情况报告。
我委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具体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法监处 王凤麒 (0931)4818095
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 刘文娟 (0931)4522563
信息平台填报技术支持 朱怡菲 (0931)4522511
附件:1.2023年公共卫生甘肃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3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甘肃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甘肃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3年消毒产品甘肃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2023年医疗卫生甘肃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6.2023年省级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7.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支持统一开展的抽检项目明细表
8.2023年甘肃省随机监督抽查各专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